本校為推廣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理念,鼓勵教師發展數位化教材,善用數位學習平台,激發教師創新教學方法並提升教學品質,本校為推廣資訊科技融入教學之理念,鼓勵教師發展數位化教材,善用數位學習平台,激發教師創新教學方法並提升教學品質,特訂定「數位化教學補助辦法」。 補助對象之數位化教材,乃指採影音、簡報錄製或動畫等多媒體方式呈現之教學影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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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化教材開發補助類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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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教師依其教學需求自製之一般教學影片。 |
2. |
磨課師(MOOCS)教材,總時數為 3-9 小時,並配合線上進行之點名、測驗、討論、繳交作業等方式混合式實施。教師並需將教學教材上傳至指定平台,作為授課之使用。 |
3. |
由教師專業發展中心視需要邀請教師為特定課程拍攝之數位化教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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