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提高教學品質,落實因材施教理念,獎勵教學優良、作育英才的優質教師。

 

做法與成效:

紮實的教學創新需要時間準備,亦需經費支持。本校對教師的創新及優良教學給予補助或獎勵,訂定法規《教學優良教師遴選及獎勵辦法》,其作法創造同儕教學精進的機會,利用遴選過程,使委員有機會觀摩候選教師教學,以了解教師實際教學情形。

本校教學優良教師遴選方式,各學系、院除審查教師歷程系統資料外,須蒐集候選人教學優良事實至少一項,如徵詢同儕教師或曾被授課學生之意見、問卷調查、電話訪談、當面晤談或進行觀課等。

1.教學研究鼓勵與支持

2.提升教師跨域合作動機與能力

 

 

質性指標

透過獎勵以激勵教師致力教學,並邀請獲獎教師於新進教師研習會或教學觀摩與研討相關活動進行教學經驗分享,以提升學校教學品質,持續優良傳承。

 

 

量化指標

選出特優教師1名、績優教師至多8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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