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年度畢業生流向調查】113年度畢業生流向(線上)調查作業開始(線上填答期間:即日起 -113/10/31)(本年度調查對象為111、109、107學年度畢業之本校本國籍學生)

公告單位:學生學習與生涯發展中心

親愛的校友,您好:
畢業後現今的您,現況如何呢?母校十分關心您,希望瞭解您的現況與感想。
本項調查結果將提供母校辦學及校務發展改善、系所學位學程課程規劃及高等教育人才培育相關政策研議之參考。
本問卷填答時間約5-10 分鐘,懇請您耐心協助填答。謝謝!

本問卷結果將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嚴密保管與遵循法令規定處理,僅提供以下單位進行後續運用,同時也會避免重複向您蒐集資料,敬請放心填答。
1.提供教育部進行教育政策研議與分析…等事項。
2.提供學校辦理教學改進、服務追蹤、資訊交流及未來校友服務…等事項。
如對本問卷填答有任何疑問或需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行使相關權利時,歡迎以E-Mail或電話與我們聯絡。感謝您的填答!
     
 敬祝  暑安

                                                        佛光大學
                                                        承辦單位:教務處學學習與涯發展中心
                                                        聯絡電話:03-9871000#11163 潘小姐
                                                        E-Mail:typan@gm.fgu.edu.tw


一、問卷填答:

本次調查畢業年度為:111、109、107
應屆學號開頭為:108、106、104
如有兩個學位畢業為本次調查年度,請填寫兩個問卷。
(多增加抽獎機會,還請協助填寫)

方式一:記得學號
如記得就學期間的學號,或於系統上點選查詢學號,可以直接利用學號登入,預設密碼為學號+生日(日期四碼)
登入後就可以看見需要填寫之畢業生流向問卷,煩請依序填答。
登入頁面:https://fgu11163.pse.is/6hpyxx

方式二:電子信箱專屬網址填答
校友系統將會發送問卷連結至當年驗證之校外信箱,信件內將有個人專屬之問卷連結,
無須登入可直接填答!
因為是系統發信,如未收到信件可能在垃圾信件內,或當時驗證信箱已無使用,
這邊可寄信至承辦人:typan@gm.fgu.edu.tw ,並提供姓名+欲變更的電子信箱,承辦人將協助更改,或採方式三登入填答!

方式三:個人資訊登入
利用個人身分證字號+西元出生年-月-日(含斜線)
就可以登入進行問卷填答。
登入頁面:https://fgu11163.pse.is/6hpz2x
相關個資受個資法保護,如有相關疑慮可採上面兩種方式進行登入!




這是一張圖片

為了感謝您的熱情參與,只要完成問卷填寫,即可參加好康抽獎活動,敬請把握機會。


-好康第1重送:抽APPLE Watch S9 乙支及 APPLE Watch SE 兩支【線上填答限定】
調查期間校友確實完成線上問卷填答,即可參加APPLE Watch  抽獎:
1.完成線上問卷填答人數達 400 名時,抽出APPLE Watch S9 獎項1名。
2.完成線上問卷填答人數達 800 名時,抽出APPLE Watch SE 獎項1名。
3.完成線上問卷填答人數達 1,200 名時,抽出APPLE Watch SE 獎項1名。



-好康第2重送:參加活動抽 IPHONE 15 PRO  1名!

113年度完成線上問卷填答或是接受電訪方式調查的校友皆可參加
IPHONE 15 PRO 抽獎,獎項1名。
 


二、獎品領取方式:
  1. 本中心於公開抽獎後發送得獎簡訊通知得獎者至本中心兌領,得獎者請依規定填寫相關資料。
  2. 得獎者於兌獎時須出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之正本證件及得獎簡訊,以供核對資料。
  3. 如委託他人代領者,代領人須攜帶得獎者及代領人國民身分證或護照之正本及得獎者出具之書面委託書,經本中心人員查證無誤後,方能進行兌獎。
三、稅法規定:
  1. 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按給付金額扣繳10%機會中獎所得稅。但每次應扣繳稅額不超過新臺幣2,000元者,免予扣繳。
  2. 給付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前項所得總額,全年不超過新臺幣1,000元者,得免開立「各類所得扣繳暨免扣繳憑單」予得獎者外,其餘得獎者均須開立。
  3. 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一律按給付金額先扣繳20%機會中獎所得稅。
  4. 得獎者應於兌獎前繳交稅金,並須依所得稅法相關規定,申報所得稅,拒絕繳交稅金者視同放棄得獎權利。
  5. 上述扣繳稅款,依所得稅法第92條規定,得獎者為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有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扣繳義務人應於次月10日前將代扣稅款向國庫繳清;若得獎者為非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或在中華民國境內無固定營業場所之營利事業,則應於代扣稅款之日起10日內向國庫繳清。
四、獎品兌獎期限及注意事項:
  1. 獎品兌領期限為113年11月22日(五)下午5時止,逾期未領者視同放棄,其得獎資格將被取消,得獎者不得異議。
  2. 得獎者因登錄資料不實,致本中心無法通知得獎訊息、寄送獎品或有其他違反本活動規定情事者,主辦單位得取消其得獎資格。
  3. 本活動之獎品以實品為準,得獎者不得要求更換其他等值商品、兌換現金或指定獎品樣式,且主辦單位得保留更換獎品之權利。
  4. 得獎通知單及獎品寄送通訊地址僅限於臺灣本島、澎湖、金門、馬祖地區。
  5. 本中心擁有活動變更、修改、取消之權利,並於佛光大學教務處官網公告,不另行通知。
  6. 其他未盡事宜,悉依本中心相關規定或解釋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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